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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附录(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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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单是一个名字就已煞费周章。譬如说《满天里亮晶晶的星星》那个默片明星“朱焰”,我们是该把他名字意译为CrimsonFlame(红色的火焰)呢?还是音译为两个毫无意义的章节——ChuYen?我们采用的是一个折中办法。一如在全书中我们对人名、地名有时仅采音译有时力求其生动和表达含义,也就是师法《红楼梦》英译的最佳传统。就朱焰来说,我们还可以认为一语双关,进一步解释为“朱颜”——中国几千年诗文中累积起来的“青春易逝”的象征。单这一个名字就需要一个双料的脚注来阐明作者的用心,更不必说其他还有一大堆对中国读者来说也是机关重重的名字了。在这种情形下译文只好先顾到可读性,而把其余的问题留给课堂上的老师或未来的博士候选人去伤脑筋了。

书中倒有一个特别的例子,在《思旧赋》中译者采用了一种确属创新的译法:他们用美国南方方言来译故事里两个老妇间的闲话家常,在这段对话中两人感叹她们所帮佣的一个显宦人家的衰落。我曾听对美国深为了解的中国朋友们谈到,美国南方很使他们想起自己旧时的生活方式,包括柔和的口音、多礼的态度,以及主仆关系之深,处处看得出一些古老文化的遗迹。了解了这点,我们就会觉得这样的翻译技巧——其实也可以说是文学的一种“戏法”——并不像乍听之下那么奇怪;因此我读这篇译文时,只需要拿掉几个乡土意味过重而不协调的字眼,其余的部分没有更动。因为译者所用的是一种我所称为的“世界性的白话”(universalvernacular),也就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口语。如果不是有这种语言,这两位嬷嬷或任何其他《台北人》里的角色,恐怕都无法轻易而传神地在英文里面活现了。

本文为一九八一年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出版

《台北人》英文版之序文

翻译苦、翻译乐

《台北人》中英对照本的来龙去脉

白先勇

今年七月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出版了《台北人》的中英对照本,英译是采用一九八二年印第安纳大学出版的本子,重新做了修订,并且把书名也还了原:TaibeiPeople。每本书的出版背后大概总有一段故事,《台北人》从英译本到中英对照本都是一项“团队工作”(teamwork),主编高克毅(乔志高)先生、合译者叶佩霞(PatiaYasin),以及原作者我自己三个人各就各位,群策群力,共同完成的一桩相当费时吃力的文字工程。印大的英译本从一九七六年开始,八一年完成。五年间,我们这个“翻译团队”由高先生领航掌舵,其间有挫折、有颠簸,但有更多的兴奋、喜悦,“团队”的士气一直很高,乘风破浪,终于安抵目的地。

出版《台北人》英译本最先是由于刘绍铭与李欧梵向印大推荐,因为印大出版社那时正好有出版一系列中国文学作品英译的计划。但在此之前,《台北人》有两篇小说,《永远的尹雪艳》、《岁除》已经译成英文刊载在《译丛》杂志一九七五年秋季号上。前者由余国藩教授及他的学生KatherineCarlitz合译,后一篇的译者为DianaGranat。这两篇译文,我们后来稍加修改,也收入了《台北人》的英译本中。《译丛》(Renditions)是高克毅先生及宋淇先生于一九七三年创办的,属于香港中文大学翻译中心。这是一本高水准、以翻译为主的杂志,对香港翻译界以及英美的汉学界有巨大影响。中国文学作品的英译,由古至今,各种文类无所不包,而其选材之精,编排之活泼,有学术的严谨而无学院的枯燥,这也反映了两位创始人的学养及品味。一九七五《译丛》的秋季刊是高先生自己主编的,我也因《台北人》的英译,与高先生开始结下了长达二十多年的文字因缘。参加《台北人》英译,是我平生最受益最值得纪念的经验之一。

如果说我们这个“翻译团队”还做出一点成绩来,首要原因就是由于高先生肯出面担任主编。大家都知道高先生的英文“聒聒叫”——宋先生语,尤其是他的美式英语,是有通天本事的。莫说中国人,就是一般美国人对他们自己语言的来龙去脉,未必能像高先生那般精通。他那两本有关美式英语的书,《美语新诠》、《听其言也——美语新诠续集》,一直畅销,广为华人世界读者所喜爱,他与高克永先生合编的《最新通俗美语词典》更是叫人叹为观止。高先生诠释美语,深入浅出,每个词汇后面的故事,他都能说得兴趣盎然,读来引人入胜,不知不觉间,读者便学到了美语的巧妙,同时对美国社会文化也就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因为高先生说的那些美语故事,其实反映了美国的社会史、文化史。高先生的英文能深能浅,雅俗之间,左右逢源。他那本CathaybytheBoy(《湾区华夏》)把旧金山的唐人街写活了,那些旧金山伯的一言一行,都被他一手幽默生动的英文刻画得惟妙惟肖,不是美国通,写不出这样鲜龙活跳的英文。但他的英文又有深藏不露的一面,一九七八年《译丛》刊载了他那篇回忆老舍的文章“LaoSheinAmerica—ArrivalandDeparture”(中文原文发表于《联合报》),这篇文章绵里藏针,分析老舍在美国的生活以及一九四九年离美回返中国前夕复杂矛盾的心情,冷静客观,随处暗下针砭,表面却不动声色,英文用字的分寸拿捏恰到好处,读来非常过瘾,这应该是研究老舍的一篇重要史料文献。光是英文好,并不一定能成为翻译大家,高先生的中文功夫也是一流的,读读他那些行云流水举重若轻的小品文就知道了,所以他中译的几本美国文学经典,费滋杰罗的《大亨小传》、奥尼尔的《长夜漫漫路迢迢》以及伍尔夫的《天使,望故乡》,译作本身也就成为了典范。尤其是《大亨小传》不容易译,这是费滋杰罗的扛鼎之作,也是美国小说中之翘楚,费滋杰罗文字之精美在这本小说中登峰造极,高先生译《大亨小传》,把原著的神髓全部抓住。这就需要对美国文化的精粹有深刻体认才做得到。高先生曾长期居住纽约,那正是这本小说的背景。能够悠游于中英两种语文之间,从心所欲不逾矩的作家不多,高克毅先生是一个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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