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屈辱到抗争 注 《中国近代不平等条约书系》共10册,李文海、匡继先主编,1993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本文曾发表于1993年9月17日《光明日报》。
——《中国近代不平等条约书系》序言
迄今为止,辑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我国与世界各国订立的各种条约、协定之类最为详备的,还得推王铁崖先生所编的三大册《中外旧约章汇编》。列入该书目录的,共计1182件,其中除最初7件订于17、18世纪外,其余均为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所订立。这些约章的情形自然有很大的差别,有的内容涉及国家的许多重要主权,有的则只是某个具体问题的细节规定;有的属两国政府之间正式签订的,有的则只是同某些外国企业、公司等订立的章程、合同、凭照。但不管怎样,综观这些历史资料,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在当时国际社会中具有什么样的地位和处境,却是一目了然的。
对于中国近代历史上这些约章的性质,自然免不了也有人把它说成是“揭开了(西方)对华事务的新纪元”,标志着中国与欧洲“在平等的基础上建立法律、政治和经济关系的开端”一类的话,但毕竟只是极少数的例外,一般来说,包括持有各种不同政治态度的人们,大都肯定其中的许多条约是不平等的,“因为这些条约不是以平等国家之间的谈判为基础的,所以说它们是不平等条约”。
帝国主义强迫中国订立的不平等条约,曾经给予我国近代历史以何种影响,我们打算先引用一位业已作古的中国人和一位现在仍然健在的美国人的话,来为我们进一步思考提供一点参考的素材:
漆树芬在1926年出版的《经济侵略下之中国》(一名《帝国主义铁蹄下之中国》)一书中曾这样写:“比年以来,帝国主义与军阀之狼狈为奸,加重我内乱,掠夺我金钱,屠戮我民命,已成不可掩之事实。而为彼等最便于勾结,最利于进攻之工具,犹当数一部不平等条约。”“帝国主义根据不平等条约以达其压迫榨取之目的,军阀则靠此不平等条约以酿成此循环式之内乱,所以这一部不平等条约,实为我之酸心疾致命伤。”“由是观之,弱我中国者,资本帝国主义也;致我于危亡者,由此产生之不平等条约也。资本帝国主义实为蚕食我之封豕长蛇;不平等条约实为束缚我之桎梏陷阱。”
准备引用的另一段话出自一位至今仍活跃在政治舞台上的美国政要前些年出版的一本书,其中写道:“19世纪强加给中国的一系列条约、协定和治外法权条款,使人们清清楚楚地看到:不仅中国作为一个国家地位低下,而且中国人作为一个民族同样地位低下。这一衰败的现实同中国人的自我意识发生猛烈的冲突。中国人认为在过去,甚至就在不久以前,他们在文化上和政治上还都比那伙蛮横的侵略者们富有和强大得多。事实上,中国在经济和政治上发生大滑坡只是近代的事。”“这些事实驳斥了西方流行的看法:中国是一个停滞和颓废的帝国,而更加生机勃勃和更富进取精神的欧洲人可以随时欺侮它。”
读者也许会问:为什么你特地要引用这么两位人物所说的这么两段话呢?
确实,这中间并非没有需要说一说的小小的原因。
前几年,有位先生在一本颇有点名气的刊物上发表文章,批评新中国成立后的中国近代史研究“在很大程度上仍停留在对异族侵略者的口诛笔伐的感情宣泄上,这就大大淡化了我们研究的理性色彩。”另一位先生则认为,解放以来关于西方殖民主义侵略造成了东方普遍落后的谴责,是一种早就应该抛弃的传统观念,这种观念“使历史批判的天平倾斜了”。按他看来,殖民主义对东方历史“起了一种革命的作用”,“成为东方民族赶上现代文明的唯一的现实良机。”对于如此高深的理论,浅薄如我辈者自然难以领会,那么,我们先听听第三者的议论如何?前面引用的两段话,虽然也颇有点对殖民主义“口诛笔伐”的味道,但就作者而言,前一位早已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即已谢世,而且那本著作前面还颇有几位国民党元老为之作序;后一位本身就隶籍“西方”,那本书又是以预言共产主义的“大失败”为其主旨的,无论如何,停留在“感情宣泄”而淡化了“理性色彩”、甚至导致批判的“天平倾斜”之类的训斥,是决然不会加到他们身上去的。
“感情”和“理性”的关系,本是史学理论中的一个老问题。历史研究应该客观,所谓客观,就是要尽量探求历史的真实,实事求是地按照历史的本来面目去描述历史。是不是一定要心如死灰、不带任何一点感情色彩,才能对历史进行客观的研究和理性的思考,倒怕也未必。因为不带任何感情这一点首先就难以做到。观察任何问题,也包括观察历史现象,总要有一个立足点和出发点,或者叫立场。不同的立场就会有不同的感情,谁也回避不了。譬如说吧,不满于甚至谴责“异族侵略者”的侵略行径,这自然是一种“感情”;但对殖民主义感恩戴德,认为它对被侵略国家的征服,不过是给这些国家带来了文明和进步的普遍福音,又何尝不是一种“感情”?这两种不同的“感情宣泄”,究竟哪一种更加接近历史的真实,这实在不是靠自我的标榜,而要经受历史实际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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