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这个是番外,是苏棠和唐寻的生死游戏结束后的故事。此时棠棠已经考上了A大,当了唐寻的直系师弟。他们也已经在一起了!这是他们在一起度过的第一个情人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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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零零!丁零零!”
该死的闹钟在安静无声的房里突兀地响了起来,满格的音量键让这铃声震耳欲聋,直直地刺入人的耳蜗,让人心生烦躁。
“去,”苏棠窝在唐寻的怀里,闭着眼睛伸手拍他,“去把闹钟关了。”
苏棠的起床气一向很大。不过鉴于他现在还没清醒,加之昨晚胡闹太久,所以他声音一点儿也不凶狠。软绵绵的,倒像是在撒娇。拍唐寻的那一下也没什么力度,充其量算是给唐寻挠痒痒。
现在是寒假假期,苏棠和唐寻既不用去A大上课,又没什么安排,因此苏棠向来是睡到十点太阳晒屁股了才愿意起床的。
不晚起不赖床的大学生怎么算是合格的大学生!
况且昨天是唐寻的生日,苏棠忙了一天给他庆生,晚上又给他闹了一宿,他如今完全是提不起半点精神。他昨晚被唐寻压/在/床/上/摁着亲的时候就说了,要是明天没什么事儿就千万别叫他起床,他要一觉睡到吃午饭!
可谁知道今天唐寻作什么妖,设了个这么早的闹铃来吵他睡觉。
唐寻被苏棠拍了一下,就下意识地将他搂紧,低头亲了亲他的额头哄他。
唐寻的手探出暖烘烘的被窝,摸索着床头柜上的手机。好不容易摸到了手机,他还没来得及关掉闹铃这手机就被他摔下了地。
与此同时,手机上的闹铃到了第二个高潮,变得更吵了。
唐寻:……
他不太想爬下床去关闹铃,他怕会惊醒小朋友。唐寻将手缩回被窝,来回搓了搓,感受到了暖意才将双手覆上苏棠的耳朵。
苏棠有些不舒服地动了动,晃了晃脑袋:“你干嘛?”
“手机掉地上了,闹铃没关,怕你嫌吵。”
苏棠此时的睡意被磨得少了点,他睁开了眼,眼神有些迷蒙,眼睛却清澈澄亮。他刚想凶唐寻,昨晚不让他睡好觉,今早也要闹他。
可苏棠看着唐寻弯着眼冲他笑,眼底全是触目可见的爱意,汹涌又温柔。他心底一软,气焰消了下去,嘴巴却不饶人:“你是笨蛋吗?这么冷的天还敢把手往被子外面放?”
“因为怕你嫌闹铃吵啊。”
此时唐寻的手因为给苏棠捂耳朵,已经被外头的冷空气给冻冷了。苏棠将手轻轻覆在他手上,觉得自己的男朋友真的是个笨蛋。
“那你不知道下床关了它?”
唐寻委屈:“我怕吵醒你。你抱我抱那么紧,我一动你就醒了。”
苏棠一时有些无言以对。
唐寻平时看着挺聪明挺招人喜欢的,在A大也没少被历史系的那个老教授表扬。那老教授三天两头地就把唐寻这名字拉去他们大一新生历史系的课堂里溜溜,苏棠都觉得唐寻是他亲儿子。老教授说起唐寻来就满面春光,一个劲儿地夸他聪明有天赋。
可这个聪明的天才青年,怎么总在他面前犯傻事儿?
苏棠戳戳唐寻,“你平时看着挺机灵的,怎么总在我面前做傻事?你怕吵醒我,那你是想冷死自个儿吗?”
唐寻的手被苏棠捂暖了,唐寻反手牵住,将他的手拉进被窝里,塞进他暖呼呼的胸口。
——那里有他对苏棠最炽热的爱。
“我为什么总在你面前做傻事?”
唐寻搂紧了苏棠,贴着他的耳朵吹气。
“因为我是恋爱脑啊。”
“小朋友。”
“没有什么比你更重要。”
***
唐寻最后还是起床了。
他将闹铃关了,又将还赖在床上的小朋友裹成了个密不透风的小团子,只留下一个漂亮的小脑袋在外头呼吸。这样不至于苏棠被冷着,也不至于他把自己闷死。
唐寻好心情地揉揉小朋友软乎乎的头发,又低下头亲了亲小朋友的嘴巴。
——也是软乎乎的。
唐寻洗漱好后才八点。
今天他之所以定这么早的闹铃,是因为他要给小朋友一个惊喜。
今天是二月十四号,浪漫情人节。
虽然唐寻母胎solo了19年了,但作为多年混色于微博贴吧知乎的三好青年,他深知——要时刻保持恋爱的新鲜感,要有生活的仪式感,要有如意大利人般的浪漫感——这样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男朋友,带给小朋友永不凋谢的美好爱情。
其中,唐寻觉得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给小朋友准备节日礼物与惊喜。因为这一点完美包含了上面三点,新鲜感、仪式感以及浪漫感。
所以虽然苏棠之前和他提过,他的生日过了,情人节就没必要过了。唐寻的生日在情人节前一天,这前后两天的日子,苏棠觉得没必要过两次节日。过了唐寻的生日就行了,情人节凑合过就好了,没必要铺张浪费。
可苏棠不知道,唐寻为他而花的钱,都不叫浪费。
那叫值得。
唐寻下楼去到了花店,和店长打了个招呼,将前一个月就预定好的玫瑰取了出来。
唐寻和苏棠时常光顾这家花店,因而这店长也与他们相熟。
“你还真是用心,提前一个月就预约了这玫瑰。我这几天接到了好几百个订单,都要这玫瑰。可节日临近,这玫瑰哪里有这么好买。”店长将包好的玫瑰递给唐寻,又忍不住感叹。“你真用心,男朋友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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