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称是“保护协调超级英雄”的英雄协会,事实上却更像一个经济人公司,规划每一位英雄的发展道路。资源的倾倒极大程度增加明星英雄的公众影响力,而英雄协会有专人负责将影响力变现。这一点是要签合同的。很少有人能抵抗用名赚钱的诱惑。
自我入职十五年来,只有两个人是以“自由身”的身份入选明星英雄的。
一是名声显赫的正义化身:黎明;一是矛盾而可靠的后起之秀:瞬。
“传统英雄”到“反英雄“的变更,处于夹缝之间,我清晰地见证着。
“你得会缝衣服……还有,多读点书,请个律师不便宜,学会踩着暴力执法的边界线,再学会跟医生编借口:我是手枪踹裤兜里走火才有这种伤口的,真的不是黑帮!请不要报警!——诸如此类。还要想想什么样的工作可以忍受你的不定时翘班。”
瞬这样描述兼职型英雄的日常,眼角下垂,两颊的肌肉咬紧,有点像是在嘲讽,也像“无表情”。
“人渣拥有超能力仍是人渣,你不得不收拾他们。我每天在巷子里做着不得不做的事,却突然被告知,只要穿上制服,你就可以在大街上——路灯下、马路上——收拾他们。大概就是收垃圾到扫大街的进步吧。”
他分开拇指和食指。
“进步了这么多。”
我笑笑:“如果你愿意签职业型,至少律师不用亲自请。”
他咋舌:“我为什么要全职扫大街?”
黎明的丑闻事件之后,神一样的完美的“超级英雄”形象崩塌。在社会媒体的狂欢节背后,英协对以往的做法进行反思——当然不是放弃掌控英雄,正相反,如同娱乐公司一样,他们开始给英雄塑造“有缺点、但在某方面尤为突出”的凡人英雄形象。比如说瞬,他不够客观公正,对记者和群众的态度堪称暴躁,但他也具有卖点:强大的超能力,善良而正直的内心(尽管瞬自己非常恶心这个说法)。
事实证明,明星比神受欢迎多了。
通过这样的塑形,英雄获得名声和自我满足,英协则通过控制舆论获得利益和政治权利。各取所需,皆大欢喜。不断涌现的“新鲜的”英雄,个性鲜明的都市明星,推上崇高地位的“正义执行”。
我并不觉得这是错误。
这种物化,无时无刻不能逃脱的对人的物化是一种保护。
“都市明星”的身份比“潜在危险分子”要安全太多。
客观上来说,行为的正义性并不因为立场变化而改变。即使你收了工资,你所做的对的事依然是对的,错的事依然是错误。可惜,太多人沉溺于虚无的情怀,而忽视了权权相衡的背景。
我的工作包括说服这些固执的浪漫主义者。
喜欢叛逆者请大家收藏:(m.baolaixsw.com)叛逆者宝来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