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这么霸道的人还真的是没办法。
好久没有看电影了,峥换成了便装,我第一次看到他穿军装以外的衣服,灰色的休闲裤,同色系的毛衣,白色的衬衫,白色的运动鞋,青春洋溢。我怕黄昏的时候天气冷,特意穿了浅灰色的风衣。我们进到电影院里才发现是琼瑶的《一帘幽梦》,记得在一本心理学书上看过这样的话:第一次带女朋友看电影,不要选择爱情片,因为你无论怎么帅,都帅不过男主角;无论你怎么浪漫,都浪漫不过电影。不过我承认这本书的作者一定是没见过峥,不输给男主角的俊朗眉眼,虽然银幕上的刘德凯风流倜傥,但是峥比他多了那么多的青春阳光。峥不知道我偷偷在看他,他的注意力在手上那瓶果汁上,正在帮我拧开瓶盖。
电影结束了,应该是晚饭的时间了,小街上没什么人,我们借来的自行车没有后面的货架,我只能坐在前面的横梁上。晚风把我的头发吹得飘起来,峥故意吓我,有一会儿双手都放开车把还骑得飞快,我吓得尖叫,他哈哈哈大笑,大声说:“妮妮,快说你喜欢我,不然我们可能会摔倒啊,快点说,不说我就不抓车把。”
被他逼着说出了那四个字。
峥不笑了,两条长腿撑住了自行车,低下头来吻我的头发:“妮妮,我爱上你了,做我女朋友吧,等你毕业了我们就结婚,我会让你幸福的,一辈子。”
过电一般的感受,浑身战栗,一句话差点脱口而出:我没有一辈子,如果有,我愿意。
可是终于什么都没说。
我们就在那条安静的小街上停了好久,他用两条腿撑着自行车,一只手扶着自行车的车把,另一只手抱住了我,一直都没有放开。我的后背靠着他的胸膛,我整个人都在他的怀抱里。要是时间永远定格在这里,要是就这样让我死去,我愿意。
那天的晚饭被峥带到了一个不起眼的小饭店里,原来就是给我熬鱼汤的店。每样食物都很精致可口,最难得的是没有一般小饭店的油腻不堪的桌面、地面,很清爽的原木色桌子,还铺好了格子台布,尽管上面加上了一次性的塑料台布,但是让食客会觉得很干净、很安心。安顿我坐好,他走过去跟老板点了菜,坐下来看到我依然满脸的绯红,峥隔着桌子握住我的手,为了缓解我的尴尬,他开始跟我介绍这家店,说这家店是他同学的亲戚开的,如果我想吃东西可以过来,跟老板说是秦峥的女朋友就行,可以得到最好的服务。
我努力地想抽出自己的手,较量了一下力量对比太悬殊,终于放弃,但是还是嘴硬地说:“谁是你女朋友?我们是哥们。”
峥乐了:“我的哥们,除了军校的同学,都是小时候大人眼中的淘气包子,你不符合条件。”
“谁说的?我老师当年跟我妈告状的时候说,你女儿就是长了一张文文静静的脸,骨子里就是个淘气孩子,回家还被我妈罚面壁思过呢。”然后绘声绘色的跟他回忆当时高三了吧?每天太枯燥了,所以我就会变着法子让自己淘气放松。一次上课的时候,把长粉笔塞进黑色弹力手套的指尖里,再把手伸进去,在专注做题的女生面前晃动,吓得她们大叫,我就很开心;可能我表演过头了,等所有人都在寻找肇事者时候,我置身事外、气定神闲的在写题目,被老师当场识破,然后我假装一脸无辜,坚决不承认是自己的杰作,等等类似的捣乱的拙劣行为。
峥估计是发挥了一下想象力,不知道是想象我淘气惹老师生气的样子,还是想我被老妈惩罚的样子,总之乐不可支,他说:“妮妮,什么时候你有力气淘气了,就是病好了。到时候我带着你一起捣乱。”
既然都交了老底,索性嬉皮笑脸的面对他:“不一定哦,说不准谁的坏主意更多呢,我有时候还是比较有创意的呢。”
结账的时候我仗义的说:“我请你吧,你都请我看电影了。”
峥继续大笑,但是完全不理睬我的建议。
回去的路上,我提议我们可以走回去,因为我觉得自己好像有力气走回病房。峥说也好。
路灯下,他一只手推着自行车,另外一只手握着我的手,轻声说:“妮妮,你还要给我多少惊喜?淘气的你,文静的你,独立的你,那么矛盾,又那么统一。”
在医院门口他存好了车子,我们沿着小路慢慢走着,晚风吹乱了我的头发,他停下脚步,细心的用修长的手指帮我梳理好。
他不知道,这个动作,让我思念了很多年。
圆润的月色,让平时看起来不怎么好看的景物,都多了几分浪漫,月光下,我能感受到他的异样神情。
他离我太近了。
“妮妮,我下周可能就能出院返回学校了,我不舍得离开你,你会想我吗?”峥的声音很轻,但是很清晰。
突然面临分别,或者是永别,谁能说得准?
或者他看懂了我眼神中的不舍,峥没说话,伸出手抱着我。
如果没有以后了,就记住今天幸福的时光吧?在这样月光柔美的夜色中,我应该用这样的拥抱跟他诀别。谢谢你,让我在如此仓促的生命中感受被爱的甜美。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