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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尔道嘎(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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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一块儿喝两杯。”

“你咋知道我来了?”

“前台的丫头是我干闺女。”

因为经他引荐我才来莫尔道嘎,老哈坚决要到附近一个馆子里给我接风。现在是旅游淡季,整个客栈加我才住了八个人,“牧马人”的厨师请假回老家了,开不了伙。穿过大堂,前台的姑娘没叫他“干爹”,叫的是“哈叔”。

当然是吃羊肉。手把肉。老哈很讲究,肉热腾腾地上来时,不像我穷凶极恶地扑上去,而是从口袋里摸出一把小刀,慢悠悠地在一只瓷碗底下咔哧咔哧磨起来,磨完这面磨那面。要我看,那刀锋利得很,根本用不着磨。磨完了,我都吃下好几块肉了,他割下一块连骨肉,刀锋向内,慢条斯理地再割下条条块块的肉,用手捏着放进嘴里。“要吃肥的,”老哈说,“只挑瘦的那不叫吃羊肉,香不起来。”

我们喝蒙古王酒,劲儿大,过瘾。累了一天整上个二两老烧,神仙日子也不过如此。老哈用指头蘸上酒,敬过长生天才喝。他说多少年都这样,礼数不到心里不踏实。

“在家也这么用刀?”

“用。过去蒙古人出门做客都带自己的刀。”他把小刀举起来给我看,刀把上缀着一颗狼牙。刀和狼牙都有了一层厚腻的包浆。“在青岛我自己做手把肉。”

“说说放马时候的事呗。”

“老包又多嘴了?”

“他可没提老板娘。”

酒是个好东西,两杯下肚我就觉得跟老哈是亲兄弟和忘年交了。我举着羊肉开起了玩笑。老包的确什么都没说。

“嘿,”老哈打了一个嗝儿,“那时候真是他妈的年轻啊!”

故事肯定要开始了。我不吭声,勤快地给老哈满酒。

“刚到新巴尔虎左旗那年,我十九岁,高中刚毕业。”老哈说,“都说当知青光荣嘛,我死活要去。临走时我妈隔着绿皮火车窗玻璃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草原上夜里冷,千万别蹬被子啊!”

“啥时候遇到的老板娘?”

老哈没搭我的茬儿。随他去,真有事他肯定憋不住。他跟我讲起四十年前的知青生活。他的运气实在太好了,他们那个知青点只有两个人被挑去放马,他是其一。在整个牧区,最好的工作就是牧马。“自由。骑着高头大马,那真叫拉风,吆喝一声就下去四十里地,”老哈说,“马倌可以骑最好的马。好马跑起来速度就是快。那真是快。”老哈眯起眼,身体开始前后上下颠动,四两酒就可以把他送回新巴尔虎左旗的草原上。次之是放牧牛和羊。牛羊没那么快,但它们起码在动,一天下来总能像乌云或白云那样刮过一大片草地。知青们最不愿干的是当猪倌,臭烘烘的一群趴在那里,吃了睡,睡了吃,看着它们自己身上也跟着长肉。他们宁愿随屯田的牧民去开荒种庄稼。“姑娘都喜欢马倌,嘿嘿。”老哈说。

我以为要入正题了,老哈话锋一转,说:“那时候我做梦都想来莫尔道嘎。”

“年轻人有心事了。”我坏坏地笑,我猜某个姑娘,比如现在“牧马人”的老板娘,就是莫尔道嘎人。

“牧民们都说莫尔道嘎好,原始森林像海一样大。我一个青岛海边长大的,水见得多了,想看看树。他们不说我也要去。莫尔道嘎,听听这名字。头一回听我就喜欢上了,就冲着这名字我也得去看看。”

这我能理解。我也喜欢很多地名,耶路撒冷,伊斯坦布尔,阿姆斯特丹,圣彼得堡,不知道它们在哪里的时候,我就想去了。这辈子的愿望之一,就是把想去的地方都走一遍。“你来了?”我给老哈倒上酒。

老哈一口干掉。“倒满。请不下来假。兄弟,干了!”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呼伦贝尔草原,火车跑得很慢。老哈得头一天从住地骑马到海拉尔,住一夜,赶第二天早上海拉尔去根河的火车。到根河停下,住一夜,再等根河去莫尔道嘎的火车。有可能还要住两夜,去莫尔道嘎的火车两天一班。等那慢悠悠的小火车晃到莫尔道嘎,三四天已经过去了。在那里转一圈打道回府,又三四天过去了。生产队里都忙着大生产,没那么多时间让他去搞闲情逸致。一个萝卜一个坑,他溜号就得别人顶上来,这个账没法算。

问题在于,想去莫尔道嘎的不仅是老哈,老哈的马倌搭档巴图也想去。巴图大老哈三岁,赤峰人,比老哈早一年来这个知青点。老哈叫他巴哥,但在生活和牧马上,巴图是他师傅。要去得两个人一块去,老哈这个海边人有点晕草原,一个人出远门想想都犯怵。两个人坐火车去莫尔道嘎,理论上无论如何都行不通。

还有一种可能,骑马去。从知青点到莫尔道嘎直线距离不到三百公里,一匹好马悠着点跑,得两天,歇一天,再跑回来,又两天。五天也不短,还得确保天公作美,马也不出问题。但这是他们去莫尔道嘎的唯一可能。老哈和巴哥达成共识,等机会。

“等到机会了?”我问。

老哈说:“喝酒。”

一瓶蒙古王下去了。

老哈终于说:“等到了。”

他们跟生产队长做了个交易,每次把马群里最好的驯马给队长骑。这是个了不得的待遇。马倌要伺候的官人能数出一串子,谁需要马就得给谁提供,队长排在这条串子上差不多最下面,但凡有另外一个领导有要求了,最好的马就到不了队长手里。但县官不如现管,领导指示下来了,老哈和巴哥就借口“乌云”身体不适,把“赤兔”给了领导;领导一走,“乌云”就到了队长的屁股底下。条件当然只有一个:合适的时间让他们俩骑马去一趟莫尔道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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