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了早高峰的末期,但从沈家开出来上了主路,还是见着车流如织。高大的吉普车在车流中穿梭,沈之珩坐在副驾驶上,扭头看着窗外。
叶霆今天休假,才有时间来沈家吃早餐,没想到周末,沈之珧却要加班。叶霆闲来无事,主动带着沈之珩去城南买豆汁儿。
到了胡同口,车开不进去,两个人不得不下车走进去。胡同里人生嘈杂,沈之珩熟门熟路地带着叶霆走进胡同深处,在一家小铺子门口停下脚步。
铺面不大,卖豆汁儿是老两口,沈之珩从口袋里掏出张百元大钞,拿了两杯,一杯自己喝,另拿了一杯。那老爷爷想要找零钱的功夫,沈之珩却头也不回的走了。叶霆见她故意不收,又看那瘸腿的奶奶,笑着跟上了沈之珩的步伐。
沈之珩将手里的豆汁儿递到叶霆面前,叶霆摇摇头,表示自己不喝。他没有长在北京,老一辈人也不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不习惯豆汁儿的味道再正常不过。
“你很心善。”叶霆说。
他们二人走在全北京城最质朴的街道上,不时有玩耍的小孩子跑过。燥热的阳光落在女孩儿裸露的肩头上,像是炽烈的吻。
沈之珩挑起一边嘴角,说:“叶大哥,我一点都不善良,从来都没人说我善良。”
她丢掉了手里空掉的塑料杯,送了耸肩,接着说:“我只是在模仿一个普通人而已。”
叶霆不说话,两个人走回车上,叶霆将庞大的吉普车轻巧地从狭窄的胡同里倒出来,行驶上辅路。才过不久,前面就排起了长龙,大概是有了什么事故发生,才把两车道堵得水泄不通。
叶霆拨动手里的方向盘,行驶到左侧的车道,准备跟着左侧的车一起向前蠕动,仿佛没听见她说什么。
“我们是一类人。”
她这语气,像是个老学究,“我不知道你会不会相信我,我从那天晚上第一眼看见你,就知道我们两个是一类人,我们都在模仿普通人。”
“你还是个孩子....”叶霆说,他极力保持自己的沉稳。
被一个“孩子”突然说中,叶霆觉察到了多年不曾闪现过的畏惧。
“wearebothbrokenpeoplebecausekarmaisinvincible..”她突然说起英文,因为这句话,没有一个恰当的中文表述。
佛家有说karma,中国人将其翻译为“业力”,是因果关系相结合的一种作用力。就像是《圣经》中所罗门感叹:已有的事,后必再有。已行的事,后必再行。日光之下,并无新事。
哪怕是到了十年之后,沈之珩已经学着逐渐淡忘许多往事,叶霆却仍然记得她今时今日的神情。再回首十年种种,大多缘起于此。
悲悯充斥在身体的每一个角落,像是世人不可逼视的女神。
“你喜欢我姐姐吗?”沈之珩突然问。
叶霆展现出疑惑地看向她,冷气吹拂起她鬓角的碎发,那双水灵灵大眼像是两颗琥珀,嵌在她的眼眶里,里面封存的,是从不用言语表述出的,奔涌着的情感。
喜欢吗?叶霆也问过自己,究竟喜不喜欢想出了一年的沈之珧。
他还没有答案。
沈之珩粲然一笑,像是嘲讽,“我不喜欢我姐姐,所以每当有人问我,有个姐姐疼我好不好的时候,我和你的神情真的一模一样。”
沈之珩是个鬼灵精,叶霆认了。
气味相投的两个人真的能一眼看穿对方。
叶霆将沈之珩安然无恙的送回家,沈之珩拿着杯凉透了的豆汁儿,觉得索然无味,下了车就丢进了路边的垃圾桶里。她有也不回的说了一句拜,就进了门廊。
沈家老爷子在和人谈正事,沈之珩连招呼也不打,就直接上楼去了。叶霆为了避嫌,假装对阿姨说有事,也离开了。
沈之珩坐在卧室的露台上,看着叶霆的吉普车开出院子,出门往东去了。
她突然觉得,叶霆那掩藏的极好的惊愕,在此时暴露无遗。
沈家的喜事十分低调,只是宴请双方家人和相亲近的几家人。
沈之珩第一次见到沈之珧的婚纱,虽然现在还不是婚礼,只是个订婚,可循例,仍旧是不能轻视每一个细节的。
沈之珧的婚纱是某个英国知名的设计师手工打造的,塔夫绸不知道用了多少,三米的裙尾,名设计师就是名设计师,整件婚纱灵动飘逸,丝毫不显得累赘。领口的位置参照的是Gracekelly用蕾丝全包,镶嵌小颗人工淡水珍珠。沈之珧不喜欢钻石,所以决定用铃兰花编一个花环在盘发上,倒是不显得奢靡。
沈之珩的伴娘服与婚纱是一同做好的,塔夫绸做成的吊带不规则剪裁鱼尾裙,露出她瘦削的肩膀和修长的脖颈,将头发编成鱼尾辫,手里拿着铃兰捧花,为新娘提着裙摆。
男方是广东人,所以还在西式礼服外重金做了一件褂皇,几个师傅做了五个月,才让双方都满意。看起来金闪闪的,沈之珩当时就想,这一件衣服穿在身上该有多么粗糙。
订婚宴上,准新娘穿着自己设计的礼服,从沈家启程去酒店。沈之珩不是主角,只是跟在父亲身后,目送姐姐。
台上的一对准新人,男才女貌,门当户对,羡煞旁人。
沈之珩站在台下,穿着一件缎面水红色的吊带裙,是她从纽约的vintage店里买回来的,踩着一双7cm的细跟高跟鞋,稍稍画了个淡妆,和台上穿着红裙的准新娘面容相似。不熟悉两姐妹的人,倒是容易搞混,究竟哪个才是今天的主角。
老爷子忙着和叶家的长辈一同寒暄,沈之珩坐在一旁,自顾自地看书。她虽然人在国内,可功课是一天都不能拉下的。沈家的女儿,从读书到丈夫,样样不能比别人差。
“你是之珧姐家的小妹妹。”
凑过来的大男孩看起来痞里痞气的,也穿着白衬衫,领口和袖口的扣子都不好好扣着。凌厉的面庞倒是有些像今天的男主角,沈之珩来了兴趣,随手放下手里的书。
大男孩自己坐在沈之珩身边的空位,瞥了一眼她手里的书,墨蓝色的硬质封皮,封面上用烫金写着“ SummaTheologica”。
“我是叶慎宁,你是之行。”
沈之珩莞尔一笑,挑起一边眉头,心里嘲笑他连自己搭讪的女孩名字都读不对。
“It’sLydia.”沈之珩回答。
她才不叫Lydia,哄他才随口编出来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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